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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给到18周岁还要给吗

发布日期:2024-11-26浏览次数:82
抚养费给到18周岁还要给吗

一、抚养费给到18周岁还要给吗

一般而言,自年

满18周岁之际起,抚养费用不再予以支付。关于抚养费用的支付期间,通常截止到子女年满18周岁达到成年之时。

然而,对于16周岁以上却仍未到达18

周岁的情况,若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这些收入足以支持他们在所在地域所能达到的一般生活水准,那么他们的父母就有权利停止对他们进行抚养费用的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给到18岁以后还给吗

在大多数情况下,抚养费用至子女年满18岁即可停止支付。

然而,若子女已经成年但仍然处于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阶段,或由于身体伤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因素无法独立维持基本生活所需,那么其父母依然有义务继续承担必要的抚养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抚养费给到几岁为止

抚养费通常会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止。

然而若子女年龄介于十六周岁与十八周岁之间,并且以其自身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同时亦能够保持本地一般生活标准的话,则父母便可暂停向其支付抚养费用。除此之外,对那些未能自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而言,父母仍然负有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例如,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或由于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子女18岁后,父母便无需支付抚养费用,因为此时子女已达到法定成年年龄。但如果子女在16至18岁之间已能通过劳动自给自足,父母可基于自身经济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支付。

标签: 子女 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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