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产继承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产继承公证所需的文件资料
1.关于被继承人离世之证明文件: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正式死亡证明。
2.另外有必要提交注销户口的证明(此项可在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机构进行正规办理)。
3.被继承人所遗留下的财务证明资料:通常内容包括房地产产权证书以及银行存款凭证(由银行方面出具)、以及各类证券等其他财产。这些均属于遗产的所有权的书面证明及其详细财产清单。
4.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需向公证处展示身份证件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5.亲属关系证明:该证明一般由公证处提供专门格式的表格,填写完毕并经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生效。如有继承人已经离世,则需提
6.对于选择声明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来说,他们须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手续。
7.若被继承人父母现已离世,则应呈交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文件作为证据支持。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遗产继承公证手续有哪些吗
本文将为您详细阐述关于遗产继承公证的相关程序和步骤,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申请人需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
以及(二)根据实际需要提交下列各项证明文件:
1.如继承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本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代码证等副本;
如继承人是非法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该非法人组织成立的文件;
如果继承人是自然人,申请人需亲自前往公证机关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户口簿的原件;
2.对于选择放弃继承的继承者,需要亲自来到公证机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居住地公证机关开具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3.遗产若属于房产性质的,则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应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组成,并可以由被继承人所在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或者由村(居)委会开具,随后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确认“以上情况属实”,并盖上公章(原件)。《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三、遗产继承公证后,能否反悔起诉对方
经过遗产继承公证之后,原则上来讲是不允许随意反悔的,然而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仍然有起诉的可能性。
如果你能够证明该公正行为存在程序违规或内容失实等问题,例如,公证过程未遵循法定程序,或是公证内容与实际情况相悖等等,那么你便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该公证。
此外,若因欺诈、威胁或违背个人真实意愿等原因而导致的遗产继承公证并非本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样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但是请务必注意,在诉讼过程中,你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支持你的主张,否则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遗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包括: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遗产证明及清单、继承人身份证明、公证处专用表格签字盖章、授权委托书(如有需要)、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如有需要)以及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如已去世)。